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、学工办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(试行)》(内教学工字[2011]35号)等文件精神,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作用,学生工作处定于近期在校本部及南校区开展心理委员培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各学院心育部全体成员,2015级各班心理委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
心理健康与常见心理问题,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设计与实践,走进心理咨询,常见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处理。
三、培训时间
2016年4月中下旬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四、培训目标
通过培训,增强心理委员心理健康意识,增强自身的责任感与使命感,充分发挥带动作用,不断提升心理素质,促进人格的完善与自身的全面发展。通过培训,强化心理委员心理危机意识,努力做到心理危机早发现、早诊断、早干预和早治疗,有效防止危机事件的发生。通过培训,使心理委员掌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设计的基本原理,积极有效地在班级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。
五、培训要求
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,积极组织心育部成员及各班心理委员参加培训,学院心育部应做好本院参训人员的组织、考勤工作,参加培训的心理委员应认真学习,深入思考,不迟到和早退,不得请假。
学生工作处
2016年4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