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:
为积极做好参加和支援西部大开发工作,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,鼓励内蒙古大学少数民族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、全面发展,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政治部决定在内蒙古大学设立奖(助)学金,用以奖励成绩突出、全面发展的优秀少数民族学生。
现将2017年内蒙古大学火箭军奖学金、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及名额
各学院按照《内蒙古大学火箭兵奖(助)学金评选办法》和分配名额上报候选学生名单,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之后,确定最终获奖人员。
二、评选要求
(一)各学院要按照《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(试行)》(内大发〔2016〕54号)、《内蒙古大学火箭兵奖(助)学金评选办法》(内大资助发〔2014〕25号)的要求开展评选工作;
(二)各学院要在9月26日12:00前将推荐名单和《内蒙古大学火箭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、《内蒙古大学火箭军奖学金学生汇总表》(包括电子版)报送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;
(三)学校评选结果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和微信平台进行公示。
三、其他事项
参加2017年火箭军夏令营的学生,学院必须给予内蒙古大学火箭军奖学金;
各学院可推荐1—2名2017级本科生参评2017年火箭军助学金(孤儿、单亲、本人残疾优先考虑)。
特此通知
内蒙古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17 年 9 月14 日